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日期:2011-06-3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92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各处室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协作机制;

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及时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7、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8、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二、副书记安全工作职责

副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协助校长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配合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2、加强各处室联系,督促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教职工及学生政治思想教育,预防师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对校园不稳定因素做好分析、掌控工作;

5、发挥党团员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团委书记协助副书记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班团干部、团员在安全纪律方面的先锋、带头作用及自我管理作用;对组织开展的学生活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副校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管理;

2、协助校长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全校安全工作;

3、承担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责任;

4、掌握和处理职责范围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做好监控和整改工作。

(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

3、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落实校园安全值班巡逻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值班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6、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7、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督办学校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9、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实训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师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实训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督查班主任、值周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三)分管后勤副校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校园放心店、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四)分管电大、师训、汽驾、就业、招生、培训副校长职责:

分管电大、师训、就业、招生、培训工作的副校长是所管业务的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督促分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业务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2、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培训对象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牵头对分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4、协调处理分管部门所涉及的安全事故;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四、工会主席安全工作职责

1、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协助党组织摸排学校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做好相关工作;

3、关心教职工及家属,要及时慰问困难家庭、化解矛盾,以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五、校务值周安全工作职责

校务值周对值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周教师汇报,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随时检查值周教师、门卫、寝室管理员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组织值周教师检查学生出勤、出操、就餐、就寝、上课、课间、进出校门等情况;在大型活动、课间操、放学时组织学生上、下楼梯,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组织值周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4、值周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信息畅通;

5、负责校园学生管理。督促走读生及时离校返家,督促寝室管理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治安防范及其他安全工作;

6、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给有关领导或部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政教处安全工作职责

政教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生思想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负责学生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2、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负责对学生禁毒、禁黄、禁赌教育;

3、落实值周制度,督促指导值周教师做好课间课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值周教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宿舍的安全防范及其他安全工作;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安保人员、门卫、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5协同有关处室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办整改措施落实;

6、做好与当地派出所、交警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7、指导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督办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的应急预案,做好师生的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

9、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七、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教师教学活动安全状况;

3、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规范,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负责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负责实训室、实验室、仪器室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训室、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5、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学生社会实践(实习)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6、及时处理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八、总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总务处负责校舍、设施设备的安全,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工作人员安全法规、安全常识的学习培训,牢固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思想;

2、加强校舍、食堂、设施设备等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3、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训室、财务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4、负责师生的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设施及时排除;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九、勤俭办安全工作职责

1、制定完善食堂、门店等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堂、门店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食堂、门店工作人员安全法规、安全常识的学习培训,牢固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思想;

2、加强对食堂、门店等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

3、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十、电大、师训、汽驾、就业、招生、培训等处室安全工作职责:

电大、师训、汽驾、就业、招生、培训等处室,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所辖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安全责任;

3、对所辖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4、负责业务开展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防范;

5、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十一、保卫科安全工作职责

1、保卫科在政教处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治安保卫、安全巡查、检查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3、协助政教处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对学校日常安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和防破坏工作。确保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学、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4、配合公安部门搞好学校发生的治安案件的调查,依据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拿出处理意见并报请学校批准。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5、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门卫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定期召开门卫工作例会。负责组建护校队、应急小分队,并开展工作。配合值周做好学生考勤工作。

6、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好日常及节假日门卫值班工作,负责全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政教处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

7、负责治安、防盗、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持设备完好。

8、做好情报信息工作,达到情报信息畅通,及时向政教处和学校领导报告学校不安定因素,确保学校的安定团结。

9、执行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十二、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保卫科的全面工作,主持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处理好保卫科日常事务。

2、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组织门卫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门卫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对门卫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保卫科各岗位职责、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定期召开保卫科工作例会。负责组建护校队、应急小分队,并开展工作。

3、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认真履行询查、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学生进出校门制度,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组织制定有关治安、保卫、消防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安排好日常及节假日门卫值班工作,负责全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和熟悉学校治安情况、人员思想状况及重点部位防范情况,组织、督查安全巡逻工作。

6、经常与公安局、派出所保持联系,及时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汇报与传达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影响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涉校案件,协助政教处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保卫人员,调动保卫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战斗力。

8、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爱岗敬业。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值周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值周教师负责维护值周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值班领导处理,切实保证无安全责任事故;

2、负责维护日常教育教学秩序;在大型活动、课间操、放学时等重点时段组织学生上、下楼梯,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

3、切实加强课余时间的安全管理。督促走读生及时离校返家,配合寝室管理员做好住校学生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维持学生就寝秩序;

4、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

5、服从值班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十四、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性、及时性和有针对性,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教室、宿舍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3、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做好班级安全日记记载;安排好班级学生安全岗;

4、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检查本班学生上课、自习、就餐、就寝、出操、出勤及各项活动的安全情况,加强与寝室管理员、科任教师的联系沟通,及时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

5、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6、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异疾病或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科任老师和学校,落实帮教措施;对有特殊体质、特异疾病的学生在安排体育、劳动、集会等活动时要予以照顾;

7、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首先检查场地、设备、工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

8、做好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9、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等要立即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

10、做好晨检、午检及全日观察工作并及时记录,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险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十五、门卫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校门的守护和校园巡逻工作,校门要坚持24小时守护制度,人不离岗,门不离锁,严禁脱岗;要定时不定时地开展校园巡逻,对学生宿舍区、贵重物品存放处以及夜间等要增加巡逻次数和力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2、按要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对来校看望学生的家长,须确认学生所在班级后,与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到校门口会客;对来校办理业务人员,须经有关领导或处室核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小孩、闲散人员进入校园;

3、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确须进校的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报请校级领导、校务值周或政教处批准,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限速按指定的路线和地点行驶停放;做好师生车辆管理工作;

4、按要求控制学生进出校门,严格按《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封闭式管理办法》和《郧西县职业技术学学生星期六、星期天管理办法》检查学生学生证、请假条。禁止学生非正常进出校门;

5、做好重点时段(上学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维持校门口秩序,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总务处处理;

7、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或扣留,教职工必须配合。

8、牢固树立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值班期间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

9、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任务。

十六、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4、在课间操、放学时要协助值周教师组织学生上、下楼梯,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尤其晚自习要待学生下楼后方可离岗;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用讽刺、挖苦、讥笑等侮辱性言语来批评学生;

6、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活动的,必须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事先要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7、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8、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9、实训课上课前必须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严密组织实训实习教学,认真指导学生严格按规范操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十七、体育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上体育课和从事其他体育活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场地、设施、器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器材使用后及时清点回收;

2、要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对特异体质学生要安排适合的体育项目;

3、严格考勤,课前对学生提出本堂体育课有关安全方面的具体要求;课中要认真组织学生有序练习、做好保护与帮助;课后要集合考勤。准备活动充分,不提前上下课,课中不擅离岗位;

4、利用体育课对学生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自救自护常识教育;

5、在体育课上出现意外,立即组织施救并报告学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十八、学校财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1、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2、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3、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4、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十九、医务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保健卫生,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2、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完成年终卫生工作总结;

3、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负责学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辅导工作,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5、督促检查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室卫生条件;按时检查、评比卫生情况;配合上级和学校开展的爱国卫生教育活动;

6、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变化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

7、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灭鼠、灭蚊等宣传发动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

8、做好药品的采购和保管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工作,能对学生突发性疾病进行正确及时处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二十、食堂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1、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严把三关:食品采购,餐具定时消毒,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2、关注食堂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并到医院检查;

3、定时组织食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重点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4、安排安全值班岗位,落实安全值班职责;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事故防控工作;

5、严格按学校食堂卫生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6、定期对设施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使用;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7、执行水源检测、食品留样、采购索证、消毒等项制度,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二十一、学校锅炉工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锅炉工负责锅炉房安全,其职责是:

1、必须经培训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才能上岗;

2、对锅炉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在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必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保证饭熟、水开,供应及时;

5、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根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做好锅炉房的清洁卫生工作,杂物、燃料等堆放有序,预防火灾发生。

二十二、宿舍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关心爱护学生,当好生活指导老师,耐心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好突发事件;

2、指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搞好内务,每天定时不定时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寝室内外有无不安全因素,如:天花板、墙壁、门窗玻璃、电线电缆、明火驱蚊、私自使用电热器等。一经发现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学校;

3、随时做好安全教育,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学生的危险行为,立即教育、制止和纠正,情况严重的报告值班领导。教育学生不在寝室内外打闹,不在楼道栏杆上攀坐,不向楼下抛丢实物,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打闹。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禁止学生在寝室抽烟、私接电线、使用明火及在晚上熄灯后用蜡烛照明;

4、建立请假销假制度和夜间就寝点名制度。每晚清点学生就寝人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作好周末、节假日离校学生的记载;

5、严禁男、女生私自互串寝室,切实做好宿舍的安全防范及女生生理健康的指导工作;

6、教育学生自觉讲究卫生和勤换勤洗衣、被,室内、床上等物品整洁,放置有序。指导学生做好室内通风换气,防止传染性疾病发生;

7、加强学生寝室的防盗安全工作,督促学生及时关锁门窗,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寝室钥匙;记录特殊时段进出学生宿舍的情况,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8、严禁非住校生尤其是校外人员在学生寝室留宿。

二十三、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实验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实验室门窗必须牢固,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

2、摄像机、录像机、照相机等电教器材和精密仪器以及高档乐器,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专人负责保管;

3、各实验室、实训室要制定安全规则,张贴墙上,严格遵守。必须防范火灾、中毒和违规操作引发事故。禁止无关人员在实验室、实训室逗留;

4、实验室、实训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实行专人专柜和双人双锁管理,专人领用并做好使用记录;督促相关教师及时归还,以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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