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安全隐患台帐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1、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其他中层以上干部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及公共实施安全隐患排查;
(2)饮食卫生、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试验实训设备、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学习、生活、办公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
3、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4、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6、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三、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1、查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发现区域或者学校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建筑物、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4、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发生火灾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5、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到位。
6、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
7、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8、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9、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