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安全卫生责任书
日期:2011-06-30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96

 

甲方: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法人代表:

 

乙方:                          班 主 任: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安全综合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级教育网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学质量,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卫生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分管校长全面抓好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卫办具体抓好此项工作,各班班主任要对本班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学校定期和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法纪教育,经常检查安全卫生工作,并有记载和整改方案;各班班主任要深入工作实际,切实做到“八到位”,并经常性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切实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舞棍弄棒,“斗鸡”、“挤油”、踢足球等危险游戏,不跨跃栏杆,不翻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推搡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所造成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4、学生之间因违纪所造成伤害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负责,但属正当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6、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骑车玩耍,不得乘坐无营运执照的车辆。否则,若出现意外,一切责任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7、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家长要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寻亲访友,否则,如发生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8、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严禁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消除不安全隐患。凡住家距学校2公里以外的,必须在校住宿。各班班主任要对住宿生进行全面清查建档,一式五份。推行责任事故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

9、教学时间内,学生一律不得随意出校门,若确需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格审批。否则将视为擅自离校,学校将直接追究班主任和门卫当班人的管理责任。

10、讲究饮食卫生,不在校外购买不卫生的饮料、食品,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1、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堰渠、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12、体育锻炼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符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若因组织管理不善,造成意外伤害的,组织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若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法规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4、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生明火或乱接电源、电线,严禁学生携带剧毒药品或危险物品,严禁学生酗酒和喝超量安眠药。若违反此规定,学校将以校纪论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5、学生在校内,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园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16、已入保险的学生在校园内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7、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有学生家长负责。

18、学生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决做好值日卫生,不乱丢乱扔饭菜、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保持寝室通风干燥,勤洗衣被,勤洗澡,勤晒被子,保持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

19、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班主任、班级各存一份。

学校(签章)                      长:

    级 : 

班 主 任:

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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