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教育局关于
评选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西教函[2016]39号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评选名额
全县共评选师德先进个人8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养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争做为人民服务的典范。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志存高远,甘为人梯,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关心学生,传递师爱,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尊重学生人格和主体地位。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控辍保学、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受到广泛赞誉。
(四)教书育人,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坚持以自身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进行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五)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守高尚情操,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有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勇于创新发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风气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七)2013--2015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并依据西教发〔2015〕27号文件精神考核的2014至2015学年度师德优秀人员。
(八)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评选资格:私自办班或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认真开展“比教学、访万家”工作;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各校要严格按所分配的名额,好中选优,确定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 “师德先进个人”县教育局将授予郧西县2016年度“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要通过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有利时机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各单位对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要用不同形式对他们的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在单位醒目位置宣传他们的事迹。县教育局还将在这些事迹中择选一部分突出典型事迹出书宣传。
(三)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抓紧组织开展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及推荐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郧西县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一份),《2016年县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并报送电子稿。
2.提交每人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用A4纸正反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典型材料必须以单位名义撰写,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事迹材料上报时既要上交打印材料,还要上报电子稿。
联系人: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刘自波
联系电话:13636155008
附件: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单 位 |
名 额 |
县一中 |
4 |
六郎 |
4 |
县职中 |
4 |
景阳 |
4 |
县三中 |
3 |
夹河 |
4 |
县实验小学 |
4 |
羊尾 |
3 |
县特校 |
1 |
涧池 |
3 |
城关镇 |
12 |
观音 |
4 |
土门 |
3 |
马安 |
3 |
香口 |
3 |
河夹 |
3 |
上津 |
3 |
安家 |
2 |
店子 |
3 |
三官 |
1 |
关防 |
3 |
槐树 |
1 |
湖北口 |
3 |
外国语 |
1 |
金星幼儿园 |
1 |
合计 |
80 |
附件2:
郧西县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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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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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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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红底免冠半身照)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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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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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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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 年度考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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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 受过何 奖 励 |
| |||||||||
主要事迹概述 |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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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乡镇中心学校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 审批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郧西县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
乡、镇(场)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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