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总体目标: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避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安全。
1、班主任主对本班级的消防工作负责。进一步明确班级消防责任的主体意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班级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安全委员为消防安全管理组长,并报学校政教处备案。
3、对教室、寝室、卫生责任区每日要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政教处汇报,教育本班学生不得滥用电器。
5、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6、严禁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疏散出口。
7、班主任必须经常性的对本班学生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方面的安全教育。
8、班级建立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班级所属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动或擅自变更用途,若擅自改动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带来严重后果的,班主任要承担刑事责任。
学校学工处将对各班级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纳入每月的文明评比考核。对未达标及发生火灾事故的班级实行文明评比一票否决制,并且班主任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因管理不力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班主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班级:
班 主 任:
学 工 处:
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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