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教育局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日期:2017-05-2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49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也非常感谢您抽时间阅读此信,让我们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假期即将来临,而夏季又是安全事故频发的时期。为确保孩子安全,请履行好以下教育及管护职责:

一、加强子女上、放学时段的全程安全管护工作。请家长尤其是走读生家长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提前或退后上学,要加强子女回到家及返校前这段时间的管理,特别要做好子女上、放学途中的全程安全陪护工作,严防酒醉汉、形迹可疑人、精神病人等行为不端者对您子女的伤害,请在早自习前、中午、课外活动、下晚自习等时间段,在您的子女由校园到家庭的路段,按时接送陪护您的子女,确保其安全到校、到家。特别要加强对暴风、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时对孩子的监管,教育他们出现恶劣天气时在家不上学。学生离开校园后的安全由监护人负责,若因监管不力出现安全问题,一律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加强用电及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子女注意安全用电,不乱接电器;注意防火,不要携带火种上山、进校园,教育子女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随便玩火,以免引起火灾。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要戴随身听出行,过交叉路口等要注意过往车辆,靠右行走,骑自行车不违规带人,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无证照、违章超载的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请家长在接送孩子时不要将车辆停靠在校门口附近,不要在校门口买菜或其他物品,以免阻塞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四、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孩子要注意食品卫生,不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以及腐烂变质的食物,不要在路边无证经营的小店或流动摊点就餐,不购买临时商贩的食品,以防食物中毒。

五、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夏季是溺水事故高发的季节,要教育子女不要到沟、河塘、渠、堰、库等水域洗衣、洗澡或嬉戏、玩耍,严防发生溺水事故。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特别要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习惯。要教育孩子专心向学,正确与同学交往,养成良好习惯。不抽烟、不饮酒,严防发生意外事故。教育他们不要将烟酒、熟食、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手机及电池、视听工具等违禁物品带进校园或带回家里。

七、密切关注孩子心理状况。要教育孩子诚实做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认真对待学习,正确与人交往。特别是初三、高三学生家长,不要给他们施压,注重心理疏导,保持平常心态,教育他们遵守考风考纪,保证学生平安高考、中考,正常发挥取得理想成绩。要及时关注孩子考后的心理状态,教育孩子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破坏公共财产,及时将不良情绪或异常反应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需要家校合作,携手保障孩子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特别提醒家长同志们要时刻牢记安全的重要性,真心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

最后,衷心的祝您:合家欢乐,身体健康。祝愿您的孩子在以后的日子里有更大的进步!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谢谢家长的密切配合!

 

                              郧西县教育局

                      20175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时    间:2017     

 

 

注:此信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家长保存,另一份由学生、家长签字后返回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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